大 學
大 學 章 句 [ 大 , 舊 音 泰 , 今 讀 如 字 。]子 程 子 曰 : 「 大 學 , 孔 氏 之 遺 書 , 而 初 學 入 德 之門 也 。 」
於 今 可 見 古 人 為 學 次 第 者 , 獨 賴 此 篇 之 存 , 而論 、 孟 次 之。 學 者 必 由 是 而 學 焉 , 則 庶 乎 其 不 差矣 。 大 學 之 道 , 在 明 明 德 , 在 親 民 , 在 止 於 至 善 。 程子 曰 : 「親 , 當 作 新 。 」 大 學 者 , 大 人 之學 也 。 明 , 明之 也 。 明 德者 , 人 之 所 得 乎 天 , 而 虛 靈 不 昧 , 以 具 眾 理而 應 萬 事 者 也。 但 為 氣 稟 所拘 , 人 欲 所 蔽 , 則 有 時 而 昏; 然 其 本 體 之 明, 則 有 未 嘗 息 者 。 故 學 者 當 因 其 所 發 而遂 明 之 , 以 復其 初也 。 新 者 , 革 其 舊 之 謂 也 , 言 既 自 明其 明 德 , 又 當 推 以 及人 , 使 之 亦 有 以 去 其 舊 染 之 污 也 。止者 , 必 至 於 是 而 不 遷之 意 。 至 善 , 則 事 理 當 然 之 極 也。 言 明 明 德 、 新 民 , 皆 當至 於 至 善 之 地 而 不遷 。 蓋 必 其有 以 盡 夫 天 理 之 極 , 而 無 一毫 人 欲 之 私 也 。 此 三 者 , 大學 之 綱 領 也 。 知 止 而 后 有 定 ,定而 后 能 靜 , 靜 而 后能 安 , 安 而 后 能 慮 , 慮 而 后 能 得 。后,與 後 同, 後 放 此 。止 者, 所 當 止 之 地, 即 至善 之 所 在 也。
知 之 , 則 志 有 定 向 。 靜 , 謂 心 不 妄 動 。 安 , 謂 所 處 而安 。慮, 謂 處 事 精 詳 。 得, 謂 得 其 所 止 。 物有 本 末,事 有 終 始,知 所 先 後 , 則 近 道 矣 。 明德 為 本 , 新 民 為 末 。 知 止 為 始, 能 得 為 終 。 本 始 所 先,末 終 所 後 。 此 結 上 文 兩 節 之 意 。古
之 欲 明 明 德 於 天下 者 , 先 治 其 國 ; 欲 治 其 國 者 , 先 齊 其 家; 欲 齊 其 家 者, 先 脩 其 身 ; 欲 脩 其 身 者, 先 正 其 心 ; 欲 正其 心 者 , 先誠 其 意 ; 欲 誠 其 意 者 , 先 致 其 知 ; 致 知 在 格 物。 治, 平 聲 , 後 放 此。 明 明 德 於 天 下 者 , 使 天 下 之 人 皆 有
以 明 其 明 德 也 。 心 者 , 身 之 所 主 也 。 誠 , 實 也 。 意 者, 心之 所 發 也 。 實 其 心 之 所 發 , 欲 其 一 於善 而 無 自 欺 也 。 致,推 極 也 。 知 , 猶 識 也 。 推 極 吾 之 知 識 , 欲 其 所 知 無 不盡 也。 格 , 至 也 。 物 ,猶 事 也 。 窮 至 事 物 之 理 , 欲 其 極處 無 不
到 也 。 此 八 者 , 大 學 之 條 目 也 。 物 格 而 后 知至 , 知 至 而 后意 誠 , 意 誠 而 后 心 正 , 心 正 而 后 身 脩, 身脩 而 后 家 齊 , 家齊 而 后 國 治 , 國 治 而 后 天 下 平 。 治, 去 聲 , 後 放 此 。 物 格者 , 物 理 之 極 處 無不 到 也 。 知 至者 , 吾 心 之 所 知 無 不 盡 也
。 知 既 盡 , 則 意 可 得 而 實 矣 ,意 既 實 , 則 心 可 得 而 正 矣 。脩 身 以 上 , 明 明 德 之 事 也 。齊 家 以 下 ,新 民 之 事 也 。 物 格知 至 , 則 知 所 止 矣 。 意 誠以 下 , 則 皆 得 所 止 之 序 也 。 自 天子 以 至 於 庶 人 , 壹是皆 以 脩 身 為 本 。 壹 是 , 一 切 也 。 正 心
以 上 , 皆 所 以 脩 身 也 。 齊 家 以 下 , 則 舉 此 而 措 之 耳 。其 本亂 而 末 治 者 否 矣 , 其 所 厚 者 薄 , 而 其所 薄 者 厚 , 未 之有 也! 本 , 謂 身 也 。 所 厚 , 謂 家 也 。 此兩 節 結 上 文 兩 節 之 意 。
右 經 一 章 , 蓋 孔 子 之 言 , 而 曾 子 述 之 。 凡二 百 五 字 。 其 傳十 章 , 則 曾 子 之 意 而 門 人 記 之 也 。舊 本頗 有 錯 簡, 今 因 程子 所 定, 而 更 考 經 文 , 別 為 序 次如 左 。凡 千 五 百 四 十 六 字。
凡 傳 文 , 雜引 經 傳 , 若 無 統 紀 , 然 文 理 接 續 , 血 脈 貫 通 ,深 淺 始 終, 至 為 精 密 。 熟 讀 詳 味, 久 當見 之,今 不 盡 釋 也 。
康 誥 曰 : 「 克 明 德 。 」 康 誥 , 周書 。 克 , 能 也 。 大 甲 曰 :
「 顧 諟 天 之 明 命 。 」 大, 讀 作 泰 。 諟 , 古 是 字 。 大 甲 , 商書 。 顧 , 謂 常 目 在 之也 。 諟 , 猶 此 也 ,或 曰 審 也 。 天 之 明命 , 即 天 之 所 以 與我 , 而 我 之 所 以 為 德 者 也 。 常 目 在 之 ,則 無 時 不 明 矣 。 帝 典曰 : 「 克 明 峻 德 。 」 峻 , 書作 俊 。 帝典 , 堯 典 , 虞 書 。 峻 , 大 也 。 皆 自 明 也 。 結 所 引 書, 皆 言自明 己 德 之 意 。
右 傳 之 首 章 。 釋 明 明 德 。此 通下 三 章 至 「 止 於 信 」,舊 本 誤在 「 沒 世 不 忘 」 之 下 。
湯 之 盤 銘 曰 : 「 苟 日 新 , 日 日 新 , 又 日 新 。 」 盤, 沐 浴 之盤 也 。 銘 , 名 其 器 以 自 警 之 辭 也 。 苟, 誠 也 。湯 以 人 之 洗濯 其 心 以 去 惡 , 如 沐 浴 其 身 以 去 垢 。 故 銘 其盤 , 言 誠 能 一日 有 以 滌 其 舊 染 之汙 而 自 新 , 則 當 因 其 已新 者 , 而 日 日 新
之 , 又 日 新 之 , 不 可 略 有 間 斷 也 。 康誥 曰 : 「 作 新 民 。 」
鼓 之 舞 之 之 謂 作 ,言 振 起 其 自 新 之 民 也 。 詩 曰 : 「 周 雖 舊
邦 , 其 命 惟新 。 」 詩 大 雅 文 王 之 篇 。 言 周 國 雖 舊 ,至 於 文
王 , 能 新 其 德 以 及 於 民 , 而 始 受 天 命 也 。 是故 君 子 無 所 不
用 其 極 。 自 新 新 民 , 皆 欲止 於 至 善 也 。
右 傳 之 二 章 。 釋 新 民 。
詩 云:「 邦 畿 千 里, 惟 民 所 止 。 」詩商 頌 玄 鳥 之 篇 。邦 畿,
王 者 之 都 也 。 止 , 居 也 , 言 物 各有 所 當 止 之 處 也 。 詩 云 :
「 緡 蠻 黃 鳥 , 止 于 丘 隅 。」 子 曰 : 「 於 止 , 知 其 所 止 , 可
以 人 而 不 如 鳥 乎 ! 」 緡, 詩 作 綿 。 詩 小 雅 綿 蠻 之 篇 。 緡 蠻
, 鳥 聲 。 丘 隅 , 岑 蔚之 處 。 子 曰 以 下 , 孔 子 說 詩 之 辭 。 言
人 當 知 所 當 止 之 處也 。 詩 云 : 「 穆 穆 文 王 , 於 緝 熙 敬 止 !
」 為 人 君 ,止 於 仁 ; 為 人 臣 , 止 於 敬 ; 為 人 子 , 止 於 孝 ;
為 人 父 ,止 於 慈 ; 與 國 人 交 , 止 於 信 。 於 緝 之 於, 音 烏 。
詩 文 王 之 篇 。 穆 穆 , 深 遠 之 意 。 於 , 歎 美 辭 。緝, 繼 續 也
。 熙 , 光 明 也 。 敬 止 , 言 其 無 不 敬 而 安 所 止也 。 引 此 而 言
聖 人 之 止 , 無 非 至 善 。 五 者 乃 其 目 之 大 者也 。 學 者 於 此 ,
究 其 精 微 之 蘊 , 而 又 推 類 以 盡 其 餘 , 則於 天 下 之 事 , 皆 有
以 知 其 所 止 而 無 疑 矣 。 詩 云 : 「瞻 彼 淇 澳 , 菉 竹 猗 猗 。 有
斐 君 子 , 如 切 如 磋 , 如 琢 如 磨。 瑟 兮 僩 兮 , 赫 兮 喧 兮 。 有
斐 君 子 , 終 不 可 諠 兮 ! 」 如切 如 磋 者 , 道 學 也 ; 如 琢 如 磨
者 , 自 脩 也 ; 瑟 兮 僩 兮 者, 恂 慄 也 ; 赫 兮 喧 兮 者 , 威 儀 也
; 有 斐 君 子 , 終 不 可 諠兮 者 , 道 盛 德 至 善 , 民 之 不 能 忘 也
。 澳, 於 六 反 。 菉 , 詩 作 綠 。 猗 , 協 韻 音 阿 。 僩 , 下 版 反
。喧 , 詩 作 咺 , 諠 , 詩 作 諼 ; 並 況 晚 反 。 恂 , 鄭 氏 讀 作 峻
。詩 衛 風 淇 澳 之 篇 。 淇, 水 名 。 澳, 隈 也 。 猗 猗, 美 盛貌 。
興 也 。 斐 , 文 貌 。 切 以 刀 鋸 , 琢 以 椎 鑿 , 皆 裁 物 使成 形 質
也 。 磋 以 鑢 鍚, 磨 以 沙 石, 皆 治 物 使 其 滑 澤 也 。治 骨 角 者,
既 切 而 復 磋 之 。 治 玉 石 者 , 既 琢 而 復 磨 之 。皆 言 其 治 之 有
緒 , 而 益 致 其 精 也 。 瑟 , 嚴 密 之 貌 。 僩 ,武 毅 之 貌 。 赫 喧
, 宣 著 盛 大 之 貌 。 諠 , 忘 也 。 道 , 言 也。 學 , 謂 講 習 討 論
之 事 , 自 脩 者 , 省 察 克 治 之 功 。 恂 慄, 戰 懼 也 。 威 , 可 畏
也 。 儀 , 可 象 也 。 引 詩 而 釋 之 , 以明 明 明 德 者 之 止 於 至 善
。 道 學 自 脩 , 言 其 所 以 得 之 之 由。 恂 慄 、 威 儀 , 言 其 德 容
表 裏 之 盛 。 卒 乃 指 其 實 而 歎 美之 也 。 詩 云 : 「 於 戲 前 王 不
忘 ! 」 君 子 賢 其 賢 而 親其 親 , 小 人 樂 其 樂 而 利 其 利 , 此 以
沒 世 不 忘 也 。 於戲 , 音 嗚 呼 。 樂 , 音 洛 。 詩 周 頌 烈 文 之 篇
。 於 戲 , 歎 辭。 前 王 , 謂 文 、 武 也 。 君 子 , 謂 其 後 賢 後 王
。 小 人 , 謂後 民 也 。 此 言 前 王 所 以 新 民 者 止 於 至 善 , 能 使
天 下 後 世無 一 物 不 得 其 所 , 所 以 既 沒 世 而 人 思 慕 之 , 愈 久
而 不 忘也 。 此 兩 節 詠 歎 淫 泆 , 其 味 深 長 , 當 熟 玩 之 。
右 傳 之 三 章 。 釋 止 於 至 善 。 此章 內 自 引 淇 澳 詩 以 下 , 舊 本
誤 在 誠 意 章 下 。
子 曰 : 「 聽 訟 , 吾 猶 人 也 , 必 也 使 無 訟 乎 ! 」 無情 者 不 得
盡 其 辭 。 大 畏 民 志 , 此 謂 知 本 。 猶人 , 不 異 於 人 也 。 情 ,
實 也 。 引 夫 子 之 言 , 而 言 聖 人 能使 無 實 之 人 不 敢 盡 其 虛 誕
之 辭 。 蓋 我 之 明 德 既 明 , 自 然有 以 畏 服 民 之 心 志 , 故 訟 不
待 聽 而 自 無 也 。 觀 於 此 言 ,可 以 知 本 末 之 先 後 矣 。
右 傳 之 四 章 。 釋 本 末 。 此 章 舊本 誤 在 「 止 於 信 」 下 。
此 謂 知 本 , 程 子 曰 : 「 衍 文 也 。」 此 謂 知 之 至 也 。 此 句 之
上 別 有闕 文 , 此 特 其 結 語 耳 。
右 傳 之 五 章 , 蓋 釋 格 物 、 致 知 之 義 , 而 今 亡 矣。 此 章 舊 本
通 下 章 , 誤 在 經 文 之 下 。 閒嘗 竊 取 程 子 之 意 以 補 之 曰 : 「
所 謂 致 知 在 格 物 者 , 言 欲致 吾 之 知 , 在 即 物 而 窮 其 理 也 。
蓋 人 心 之 靈 莫 不 有 知 ,而 天 下 之 物 莫 不 有 理 , 惟 於 理 有 未
窮 , 故 其 知 有 不 盡 也。 是 以 大 學 始 教 , 必 使 學 者 即 凡 天 下
之 物 , 莫 不 因 其 已知 之 理 而 益 窮 之 , 以 求 至 乎 其 極 。 至 於
用 力 之 久 , 而 一旦 豁 然 貫 通 焉 , 則 眾 物 之 表 裏 精 粗 無 不 到
, 而 吾 心 之 全體 大 用 無 不 明 矣 。此 謂 物 格,此 謂 知 之 至 也 。
」
所 謂 誠 其 意 者 : 毋 自 欺 也 , 如 惡 惡 臭 , 如 好 好 色, 此 之 謂
自 謙 , 故 君 子 必 慎 其 獨 也 ! 惡、 好 上 字 , 皆 去 聲 。 謙 讀 為
慊 , 苦 劫 反 。 誠 其 意 者 , 自脩 之 首 也 。 毋 者 , 禁 止 之 辭 。
自 欺 云 者 , 知 為 善 以 去 惡, 而 心 之 所 發 有 未 實 也 。 謙 , 快
也 , 足 也 。 獨 者 , 人 所不 知 而 己 所 獨 知 之 地 也 。 言 欲 自 脩
者 知 為 善 以 去 其 惡 ,則 當 實 用 其 力 , 而 禁 止 其 自 欺 。 使 其
惡 惡 則 如 惡 惡 臭 ,好 善 則 如 好 好 色 , 皆 務 決 去 , 而 求 必 得
之 , 以 自 快 足 於己 , 不 可 徒 苟 且 以 殉 外 而 為 人 也 。 然 其 實
與 不 實 , 蓋 有他 人 所 不 及 知 而 己 獨 知 之 者 , 故 必 謹 之 於 此
以 審 其 幾 焉。 小 人 閒 居 為 不 善 , 無 所 不 至 , 見 君 子 而 后 厭
然 ,揜 其 不 善 , 而 著 其 善 。 人 之 視 己 , 如 見 其 肺 肝 然 , 則
何 益 矣 。 此 謂 誠 於 中 , 形 於 外 , 故 君 子 必 慎 其 獨 也 。 閒,
音 閑 。 厭 , 鄭 氏 讀 為 黶 。 閒 居 , 獨 處 也 。 厭 然 , 消 沮閉 藏
之 貌 。 此 言 小 人 陰 為 不 善 , 而 陽 欲 揜 之 , 則 是 非 不知 善 之
當 為 與 惡 之 當 去 也 ; 但 不 能 實 用 其 力 以 至 此 耳 。然 欲 揜 其
惡 而 卒 不 可 揜 , 欲 詐 為 善 而 卒 不 可 詐 , 則 亦 何益 之 有 哉 !
此 君 子 所 以 重 以 為 戒 , 而 必 謹 其 獨 也 。 曾子 曰 : 「 十 目 所
視 , 十 手 所 指 , 其 嚴 乎 ! 」 引此 以 明 上 文 之 意 。 言 雖 幽 獨
之 中 , 而 其 善 惡 之 不 可 揜 如此 。 可 畏 之 甚 也 。 富 潤 屋 , 德
潤 身 , 心 廣 體 胖 , 故君 子 必 誠 其 意 。 胖 , 步 丹 反 。 胖 , 安
舒也 。 言 富 則 能 潤 屋 矣 , 德 則 能 潤 身 矣 , 故 心 無 愧 怍 , 則
廣 大 寬 平 , 而 體 常 舒 泰 , 德 之 潤 身 者 然 也 。 蓋 善 之 實 於 中
而 形 於 外 者 如 此 , 故 又 言 此 以 結 之 。
右 傳 之 六 章 。 釋 誠 意 。 經 曰 :「 欲 誠 其 意 , 先 致 其 知 。 」
又 曰 : 「 知 至 而 后 意 誠 。 」蓋 心 體 之 明 有 所 未 盡 , 則 其 所
發 必 有 不 能 實 用 其 力 , 而苟 焉 以 自 欺 者 。 然 或 己 明 而 不 謹
乎 此 , 則 其 所 明 又 非 己有 , 而 無 以 為 進 德 之 基 。 故 此 章 之
指 , 必 承 上 章 而 通 考之 , 然 後 有 以 見 其 用 力 之 始 終 , 其 序
不 可 亂 而 功 不 可 闕如 此 云 。
所 謂 脩 身 在 正 其 心 者 , 身 有 所 忿 懥 , 則 不 得 其 正; 有 所 恐
懼 , 則 不 得 其 正 ; 有 所 好 樂 , 則 不 得 其 正 ; 有所 憂 患 , 則
不 得 其 正 。 程 子 曰 : 「 身 有之 身 當 作 心 。 」 忿 , 弗 粉 反 。
懥 , 敕 值 反 。 好 、 樂 , 並去 聲 。 忿 懥 , 怒 也 。 蓋 是 四 者 ,
皆 心 之 用 , 而 人 所 不 能無 者 。 然 一 有 之 而 不 能 察 , 則 欲 動
情 勝 , 而 其 用 之 所 行, 或 不 能 不 失 其 正 矣 。 心 不 在 焉 , 視
而 不 見 , 聽 而不 聞 , 食 而 不 知 其 味 。 心 有 不 存 , 則 無 以 檢
其 身 , 是 以 君 子 必 察 乎 此 而 敬 以 直 之 , 然 後 此 心 常存 而 身
無 不 脩 也 。 此 謂 脩 身 在 正 其 心 。
右 傳 之 七 章 。 釋 正 心 脩 身 。 此亦 承 上 章 以 起 下 章 。 蓋 意 誠
則 真 無 惡 而 實 有 善 矣 , 所 以能 存 是 心 以 檢 其 身 。 然 或 但 知
誠 意 , 而 不 能 密 察 此 心 之存 否 , 則 又 無 以 直 內 而 脩 身 也 。
自 此 以 下 , 並 以 舊 文 為正 。
所 謂 齊 其 家 在 脩 其 身 者 : 人 之 其 所 親 愛 而 辟 焉 ,之 其 所 賤
惡 而 辟 焉 , 之 其 所 畏 敬 而 辟 焉 , 之 其 所 哀 矜 而辟 焉 , 之 其
所 敖 惰 而 辟 焉 。 故 好 而 知 其 惡 , 惡 而 知 其 美者 , 天 下 鮮 矣
! 辟 , 讀 為 僻 。 惡 而 之 惡、 敖 、 好 , 並 去 聲 。 鮮 , 上 聲 。
人 , 謂 眾 人 。 之 , 猶 於也 。 辟 , 猶 偏 也 。 五 者 , 在 人 本 有
當 然 之 則 ; 然 常 人 之情 惟 其 所 向 而 不 加 審 焉 , 則 必 陷 於 一
偏 而 身 不 脩 矣 。 故諺 有 之 曰 : 「 人 莫 知 其 子 之 惡 , 莫 知 其
苗 之 碩 。 」 諺, 音 彥 。 碩 , 協 韻 , 時 若 反 。 諺 , 俗 語 也 。
溺 愛 者 不 明, 貪 得 者 無 厭 , 是 則 偏 之 為 害 , 而 家 之 所 以 不
齊 也 。 此謂 身 不 脩 不 可 以 齊 其 家 。
右 傳 之 八 章 。 釋 脩 身 齊 家 。
所 謂 治 國 必 先 齊 其 家 者 , 其 家 不 可 教 而 能 教 人 者, 無 之 。
故 君 子 不 出 家 而 成 教 於 國 : 孝 者 , 所 以 事 君 也; 弟 者 , 所
以 事 長 也 ; 慈 者 , 所 以 使 眾 也 。 弟, 去 聲 。 長 , 上 聲 。 身
脩 , 則 家 可 教 矣 ; 孝 、 弟 、 慈 ,所 以 脩 身 而 教 於 家 者 也 ;
然 而 國 之 所 以 事 君 事 長 使 眾 之道 不 外 乎 此 。 此 所 以 家 齊 於
上 , 而 教 成 於 下 也 。 康誥 曰 「 如 保 赤 子 」 , 心 誠 求 之 , 雖
不 中 不 遠 矣 。 未 有 學養 子 而 后 嫁 者 也 ! 中 , 去 聲 。 此 引 書
而釋 之 , 又 明 立 教 之 本 不 假 強 為 , 在 識 其 端 而 推 廣 之 耳 。
一 家 仁 , 一 國 興 仁 ; 一 家 讓 , 一 國 興 讓 ; 一 人 貪 戾, 一 國
作 亂 ; 其 機 如 此 。 此 謂 一 言 僨 事 , 一 人 定 國 。 僨, 音 奮 。
一 人 , 謂 君 也 。 機 , 發 動 所 由 也 。 僨 , 覆 敗 也。 此 言 教 成
於 國 之 效 。堯 舜 帥 天 下 以 仁,而 民 從 之; 桀 紂 帥 天 下 以 暴,
而 民 從 之 ; 其 所 令 反 其 所 好 , 而 民不 從 。 是 故 君 子 有 諸 己
而 后 求 諸 人 , 無 諸 己 而 后 非 諸 人。 所 藏 乎 身 不 恕 , 而 能 喻
諸 人 者, 未 之 有 也 。好,去 聲 。此 又 承 上 文 一 人 定 國 而 言 。
有 善 於 己 , 然 後 可以 責 人 之 善 ; 無 惡 於 己 , 然 後 可 以 正 人
之 惡 。 皆 推 己 以及 人 , 所 謂 恕 也 , 不 如 是 , 則 所 令 反 其 所
好, 而 民 不 從矣 。喻, 曉 也 。 故 治 國 在 齊 其 家 。 通結 上 文 。
詩 云 : 「 桃 之 夭 夭 , 其 葉 蓁 蓁 ; 之 子 于 歸, 宜 其 家 人 。 」
宜 其 家 人 , 而 后 可 以 教 國 人 。 夭, 平 聲 。 蓁 , 音 臻 。 詩 周
南 桃 夭 之 篇 。夭 夭, 少 好 貌 。蓁 蓁, 美 盛 貌 。 興 也 。 之 子,
猶 言 是 子 , 此 指 女 子 之 嫁者 而 言 也 。 婦 人 謂 嫁 曰 歸 。 宜 ,
猶 善 也 。 詩 云 :「宜 兄 宜 弟 。 」 宜 兄 宜 弟 , 而 后 可 以 教 國
人 。 詩小 雅 蓼 蕭 篇 。 詩 云 : 「 其 儀 不 忒 , 正 是 四 國 。 」 其
為 父 子 兄 弟 足 法 , 而 后 民 法 之 也 。 詩 曹風 鳴 鳩 篇 。 忒 , 差
也 。 此 謂 治 國 在 齊 其 家 。 此三 引 詩 , 皆 以 詠 歎 上 文 之 事 ,
而 又 結 之 如 此 。 其 味 深 長, 最 宜 潛 玩 。
右 傳 之 九 章 。 釋 齊 家 治 國 。
所 謂 平 天 下 在 治 其 國 者 : 上 老 老 而 民 興 孝 , 上 長長 而 民 興
弟 , 上 恤 孤 而 民 不 倍 , 是 以 君 子 有 絜 矩 之 道 也。 長 , 上 聲
。 弟 , 去 聲 。 倍 , 與 背 同 。絜 , 胡 結 反 。老 老 , 所 謂 老 吾
老 也 。 興 , 謂 有 所 感 發 而興 起 也 。 孤 者 , 幼 而 無 父 之 稱 。
絜 , 度 也 。 矩 , 所 以 為方 也 。 言 此 三 者 , 上 行 下 效 , 捷 於
影 響 , 所 謂 家 齊 而 國治 也 。 亦 可 以 見 人 心 之 所 同 , 而 不 可
使 有 一 夫 之 不 獲 矣。 是 以 君 子 必 當 因 其 所 同 , 推 以 度 物 ,
使 彼 我 之 間 各 得分 願 , 則 上 下 四 旁 均 齊 方 正, 而 天 下 平 矣
。 所 惡 於上 , 毋 以 使 下 ; 所 惡 於 下, 毋 以 事 上 ; 所 惡 於 前
, 毋 以先 後 ; 所 惡 於 後 , 毋 以 從 前 ; 所 惡 於 右 , 毋 以 交 於 左 ;所 惡 於 左, 毋 以 交 於 右: 此 之 謂 絜 矩 之 道 。惡、先 , 並 去 聲 。 此 覆 解 上 文 絜 矩 二 字 之 義 。 如 不 欲 上 之無 禮 於 我
, 則 必 以 此 度 下 之 心 , 而 亦 不 敢 以 此 無 禮 使 之。 不 欲 下 之
不 忠 於 我 , 則 必 以 此 度 上 之 心 , 而 亦 不 敢 以此 不 忠 事 之 。
至 於 前 後 左 右 , 無 不 皆 然 , 則 身 之 所 處 ,上 下 、 四 旁 、 長
短 、 廣 狹 , 彼 此 如 一 , 而 無 不 方 矣 。 彼同 有 是 心 而 興 起 焉
者 , 又 豈 有 一 夫 之 不 獲 哉 。 所 操 者 約, 而 所 及 者 廣 , 此 平
天 下 之 要 道 也 。 故 章 內 之 意 , 皆 自此 而 推 之 。 詩 云 : 「 樂
只 君 子 , 民 之 父 母 。 」 民 之所 好 好 之 , 民 之 所 惡 惡 之 , 此
之 謂 民 之 父 母 。 樂, 音 洛 。 只 , 音 紙 。 好 、 惡 , 並 去 聲 ,
下 並 同 。 詩 小 雅南 山 有 臺 之 篇 。 只 , 語 助 辭 。 言 能 絜 矩 而
以 民 心 為 己 心, 則 是 愛 民 如 子 , 而 民 愛 之 如 父 母 矣 。 詩 云
: 「 節彼 南 山 , 維 石 巖 巖 , 赫 赫 師 尹 , 民 具 爾 瞻 。 」 有 國
者 不可 以 不 慎, 辟 則 為 天 下 僇 矣 。 節, 讀 為截 。辟, 讀 為 僻
。 僇 , 與 戮 同 。 詩 小 雅 節 南 山 之 篇 。 節, 截 然 高 大 貌 。師
尹 , 周 太 師 尹 氏 也 。 具 , 俱 也 。 辟 ,偏 也 。 言 在 上 者 人 所
瞻 仰 , 不 可 不 謹 。 若 不 能 絜 矩 而 好惡 殉 於 一 己 之 偏 , 則 身
弒 國 亡 , 為 天 下 之 大 戮 矣 。 詩云 : 「 殷 之 未 喪 師 , 克 配 上
帝 ; 儀 監 于 殷 , 峻 命 不 易 。」 道 得 眾 則 得 國 , 失 眾 則 失 國
。 喪 , 去聲 。 儀 , 詩 作 宜 。 峻 , 詩 作 駿 。 易 , 去 聲 。 詩 文
王 篇 。師 , 眾 也 。 配 , 對 也 。 配 上 帝 , 言 其 為 天 下 君 , 而
對 乎上 帝 也 。 監, 視 也 。 峻, 大 也 。 不 易, 言 難 保 也 。 道,
言 也 。 引 詩 而 言 此 , 以 結 上 文 兩 節 之 意 。 有 天 下 者 , 能 存
此 心 而 不 失 , 則 所 以 絜 矩 而 與 民 同 欲 者 , 自 不 能 已 矣。 是
故 君 子 先 慎 乎 德 。有 德 此 有 人, 有 人 此 有 土,有 土 此 有 財,
有 財 此 有 用 。 先 慎 乎 德 ,承 上 文 不 可 不 慎 而 言 。 德 , 即 所
謂 明 德 。 有 人 , 謂 得 眾。 有 土 , 謂 得 國 。 有 國 則 不 患 無 財
用 矣 。 德 者 本 也, 財 者 末 也 , 本 上 文 而 言 。 外 本內 末 , 爭
民 施 奪 。 人 君 以 德 為 外 , 以 財為 內 , 則 是 爭 鬥 其 民 , 而 施
之 以 劫 奪 之 教 也 。蓋 財 者 人之 所 同 欲,不 能 絜 矩 而 欲 專 之,
則 民亦 起 而 爭 奪 矣 。是故 財 聚 則 民 散, 財 散 則 民 聚 。外 本 內
末 故 財 聚, 爭 民 施 奪 故 民 散 , 反 是 則 有 德 而 有 人 矣 。 是 故
言 悖 而 出 者 , 亦 悖 而 入 ; 貨 悖 而 入 者 , 亦 悖 而 出 。 悖, 布
內 反 。 悖 , 逆 也 。 此 以 言 之 出 入 , 明 貨 之 出 入 也 。自 先 慎
乎 德 以 下 至 此 , 又 因 財 貨 以 明 能 絜 矩 與 不 能 者 之得 失 也 。
康 誥 曰 : 「 惟 命 不 于 常 ! 」 道 善 則 得 之 ,不 善 則 失 之 矣 。
道 , 言 也 。 因 上 文 引 文王 詩 之 意 而 申 言 之, 其 丁 寧 反 覆 之
意 益 深 切 矣 。 楚書 曰 : 「 楚 國 無 以 為 寶 , 惟 善 以 為 寶 。 」
楚書 , 楚 語 。 言 不 寶 金 玉 而 寶 善 人 也 。舅 犯 曰 : 「 亡 人 無
以 為 寶 , 仁 親 以 為 寶 。 」 舅 犯 , 晉文 公 舅 狐 偃 , 字 子 犯 。
亡 人, 文 公 時 為 公 子, 出 亡 在 外也 。仁, 愛 也 。事 見 檀 弓 。
此 兩 節 又 明 不 外 本 而 內 末 之意 。 秦 誓 曰 : 「 若 有 一 蜐 臣 ,
斷 斷 兮 無 他 技 , 其 心 休 休 焉 , 其 如 有 容 焉 。 人 之 有 技 , 若 己 有 之 , 人 之 彥 聖, 其 心 好 之 , 不 啻 若 自 其 口 出 , 寔 能
容 之 , 以 能 保 我 子孫 黎 民 , 尚 亦 有 利 哉 。 人 之 有 技 , 媢 疾
以 惡 之 , 人 之 彥聖 , 而 違 之 俾 不 通 , 寔 不 能 容 , 以 不 能 保
我 子 孫 黎 民 ,亦 曰 殆 哉 。 」 蜐 , 古 賀 反 , 書 作 介 。 斷, 丁
亂 反 。 媢 , 音 冒 。 秦 誓 , 周 書 。 斷 斷 , 誠 一 之 貌 。彥 , 美
士 也 。 聖 , 通 明 也 。 尚 , 庶 幾 也 。 媢 , 忌 也 。 違, 拂 戾 也
。 殆 , 危 也 。 唯 仁 人 放 流 之 , 迸 諸 四 夷 ,不 與 同 中 國 。 此
謂 唯 仁 人 為 能 愛 人 , 能 惡 人 。 迸, 讀 為 屏 , 古 字 通 用 。 迸
, 猶 逐 也 。 言 有 此 媢 疾 之 人 ,妨 賢 而 病 國 , 則 仁 人 必 深 惡
而 痛 絕 之 。 以 其 至 公 無 私 ,故 能 得 好 惡 之 正 如 此 也 。 見 賢
而 不 能 舉 , 舉 而 不 能先 , 命 也 ; 見 不 善 而 不 能 退 , 退 而 不
能 遠 , 過 也 。 命, 鄭 氏 云 「 當 作 慢 。 」 程 子 云 : 「 當 作 怠
。 」 未 詳 孰 是。 遠 , 去 聲 。 若 此 者 , 知 所 愛 惡 矣 , 而 未 能
盡 愛 惡 之 道, 蓋 君 子 而 未 仁 者 也 。 好 人 之 所 惡 , 惡 人 之 所
好,是 謂 拂 人 之 性, 菑 必 逮 夫 身 。 菑, 古 災字 。 夫, 音 扶 。
拂 , 逆 也 。 好 善 而 惡 惡 , 人 之 性 也 ; 至於 拂 人 之 性 , 則 不
仁 之 甚 者 也 。 自 秦 誓 至 此 , 又 皆 以 申言 好 惡 公 私 之 極 , 以
明 上 文 所 引 南 山 有 臺 、 節 南 山 之 意。 是 故 君 子 有 大 道 , 必
忠 信 以 得 之 , 驕 泰 以 失 之 。 君 子 , 以 位 言 之 。 道 , 謂 居 其
位 而 修 己治 人 之 術 。 發 己 自 盡 為 忠 , 循 物 無 違 謂 信 。 驕 者
矜 高 ,泰 者 侈 肆 。 此 因 上 所 引 文 王 、 康 誥 之 意 而 言 。 章 內
三 言得 失 , 而 語 益 加 切 , 蓋 至 此 而 天 理 存 亡 之 幾 決 矣 。 生
財 有 大 道 , 生 之 者 眾 , 食 之 者 寡 , 為 之 者 疾 , 用 之 者 舒,
則 財 恒 足 矣 。 恒 , 胡 登 反 。 呂 氏 曰 :「 國 無 遊 民 , 則 生 者
眾 矣 ; 朝 無 幸 位 , 則 食 者 寡 矣 ; 不奪 農 時 , 則 為 之 疾 矣 ;
量 入 為 出 , 則 用 之 舒 矣 。 愚 按 :此 因 有 土 有 財 而 言 , 以 明
足 國 之 道 在 乎 務 本 而 節 用 , 非必 外 本 內 末 而 後 財 可 聚 也 。
自 此 以 至 終 篇 , 皆 一 意 也 。 仁 者 以 財 發 身, 不 仁 者 以 身 發
財 。 發, 猶 起 也 。 仁 者 散 財 以 得 民 , 不 仁 者 亡 身 以 殖 貨 。
未有 上 好 仁 而 下 不 好 義 者 也 , 未 有 好 義 其 事 不 終 者 也 , 未
有 府 庫 財 非 其 財 者 也 。 上 好 仁 以 愛 其 下, 則 下 好 義 以 忠 其
上 ; 所 以 事 必 有 終 , 而 府 庫 之 財 無 悖出 之 患 也 。 孟 獻 子 曰
: 「 畜 馬 乘 不 察 於 雞 豚 , 伐 冰之 家 不 畜 牛 羊 , 百 乘 之 家 不
畜 聚 斂 之 臣 , 與 其 有 聚 斂 之臣 , 寧 有 盜 臣 。 」 此 謂 國 不 以
利 為 利 , 以 義 為 利 也 。 畜, 許 六 反 。 乘 、 斂 , 並 去 聲 。 孟
獻 子 , 魯 之 賢 大 夫 仲 孫蔑 也 。 畜 馬 乘 , 士 初 試 為 大 夫 者 也
。 伐 冰 之 家 , 卿 大 夫以 上 , 喪 祭 用 冰 者 也 。 百 乘 之 家 , 有
采 地 者 也 。 君 子 寧亡 己 之 財 , 而 不 忍 傷 民 之 力 ; 故 寧 有 盜
臣 , 而 不 畜 聚 斂之 臣 。 此 謂 以 下 , 釋 獻 子 之 言 也 。 長 國 家
而 務 財 用者 , 必 自 小 人 矣 。 彼 為 善 之 , 小 人 之 使 為 國 家 ,
菑 害 並至 。 雖 有 善 者 , 亦 無 如 之 何 矣 ! 此 謂 國 不 以 利 為 利
, 以義 為 利 也 。 長 , 上 聲 。 「 彼 為 善 之 」 ,此 句 上 下 , 疑
有 闕 文 誤 字 。 自 , 由 也 , 言 由 小 人 導 之 也。 此 一 節 , 深 明
以 利 為 利 之 害 , 而 重 言 以 結 之 , 其 丁 寧之 意 切 矣 。
右 傳 之 十 章 。 釋 治 國 平 天 下 。 此章 之 義 , 務 在 與 民 同 好 惡
而 不 專 其 利 , 皆 推 廣 絜 矩 之 意也 。 能 如 是 , 則 親 賢 樂 利 各
得 其 所 , 而 天 下 平 矣 。 凡傳 十 章 : 前 四 章 統 論 綱 領 指 趣 , 後 六 章 細 論 條 目 功 夫 。其 第 五 章 乃 明 善 之 要 , 第 六 章 乃 誠
身 之 本,在 初 學 尤 為當 務 之 急,讀 者 不 可 以 其 近 而 忽 之 也 。
所 敖 惰 而 辟 焉 。 故 好 而 知 其 惡 , 惡 而 知 其 美者 , 天 下 鮮 矣
! 辟 , 讀 為 僻 。 惡 而 之 惡、 敖 、 好 , 並 去 聲 。 鮮 , 上 聲 。
人 , 謂 眾 人 。 之 , 猶 於也 。 辟 , 猶 偏 也 。 五 者 , 在 人 本 有
當 然 之 則 ; 然 常 人 之情 惟 其 所 向 而 不 加 審 焉 , 則 必 陷 於 一
偏 而 身 不 脩 矣 。 故諺 有 之 曰 : 「 人 莫 知 其 子 之 惡 , 莫 知 其
苗 之 碩 。 」 諺, 音 彥 。 碩 , 協 韻 , 時 若 反 。 諺 , 俗 語 也 。
溺 愛 者 不 明, 貪 得 者 無 厭 , 是 則 偏 之 為 害 , 而 家 之 所 以 不
齊 也 。 此謂 身 不 脩 不 可 以 齊 其 家 。
右 傳 之 八 章 。 釋 脩 身 齊 家 。
所 謂 治 國 必 先 齊 其 家 者 , 其 家 不 可 教 而 能 教 人 者, 無 之 。
故 君 子 不 出 家 而 成 教 於 國 : 孝 者 , 所 以 事 君 也; 弟 者 , 所
以 事 長 也 ; 慈 者 , 所 以 使 眾 也 。 弟, 去 聲 。 長 , 上 聲 。 身
脩 , 則 家 可 教 矣 ; 孝 、 弟 、 慈 ,所 以 脩 身 而 教 於 家 者 也 ;
然 而 國 之 所 以 事 君 事 長 使 眾 之道 不 外 乎 此 。 此 所 以 家 齊 於
上 , 而 教 成 於 下 也 。 康誥 曰 「 如 保 赤 子 」 , 心 誠 求 之 , 雖
不 中 不 遠 矣 。 未 有 學養 子 而 后 嫁 者 也 ! 中 , 去 聲 。 此 引 書
而釋 之 , 又 明 立 教 之 本 不 假 強 為 , 在 識 其 端 而 推 廣 之 耳 。
一 家 仁 , 一 國 興 仁 ; 一 家 讓 , 一 國 興 讓 ; 一 人 貪 戾, 一 國
作 亂 ; 其 機 如 此 。 此 謂 一 言 僨 事 , 一 人 定 國 。 僨, 音 奮 。
一 人 , 謂 君 也 。 機 , 發 動 所 由 也 。 僨 , 覆 敗 也。 此 言 教 成
於 國 之 效 。堯 舜 帥 天 下 以 仁,而 民 從 之; 桀 紂 帥 天 下 以 暴,
而 民 從 之 ; 其 所 令 反 其 所 好 , 而 民不 從 。 是 故 君 子 有 諸 己
而 后 求 諸 人 , 無 諸 己 而 后 非 諸 人。 所 藏 乎 身 不 恕 , 而 能 喻
諸 人 者, 未 之 有 也 。好,去 聲 。此 又 承 上 文 一 人 定 國 而 言 。
有 善 於 己 , 然 後 可以 責 人 之 善 ; 無 惡 於 己 , 然 後 可 以 正 人
之 惡 。 皆 推 己 以及 人 , 所 謂 恕 也 , 不 如 是 , 則 所 令 反 其 所
好, 而 民 不 從矣 。喻, 曉 也 。 故 治 國 在 齊 其 家 。 通結 上 文 。
詩 云 : 「 桃 之 夭 夭 , 其 葉 蓁 蓁 ; 之 子 于 歸, 宜 其 家 人 。 」
宜 其 家 人 , 而 后 可 以 教 國 人 。 夭, 平 聲 。 蓁 , 音 臻 。 詩 周
南 桃 夭 之 篇 。夭 夭, 少 好 貌 。蓁 蓁, 美 盛 貌 。 興 也 。 之 子,
猶 言 是 子 , 此 指 女 子 之 嫁者 而 言 也 。 婦 人 謂 嫁 曰 歸 。 宜 ,
猶 善 也 。 詩 云 :「宜 兄 宜 弟 。 」 宜 兄 宜 弟 , 而 后 可 以 教 國
人 。 詩小 雅 蓼 蕭 篇 。 詩 云 : 「 其 儀 不 忒 , 正 是 四 國 。 」 其
為 父 子 兄 弟 足 法 , 而 后 民 法 之 也 。 詩 曹風 鳴 鳩 篇 。 忒 , 差
也 。 此 謂 治 國 在 齊 其 家 。 此三 引 詩 , 皆 以 詠 歎 上 文 之 事 ,
而 又 結 之 如 此 。 其 味 深 長, 最 宜 潛 玩 。
右 傳 之 九 章 。 釋 齊 家 治 國 。
所 謂 平 天 下 在 治 其 國 者 : 上 老 老 而 民 興 孝 , 上 長長 而 民 興
弟 , 上 恤 孤 而 民 不 倍 , 是 以 君 子 有 絜 矩 之 道 也。 長 , 上 聲
。 弟 , 去 聲 。 倍 , 與 背 同 。絜 , 胡 結 反 。老 老 , 所 謂 老 吾
老 也 。 興 , 謂 有 所 感 發 而興 起 也 。 孤 者 , 幼 而 無 父 之 稱 。
絜 , 度 也 。 矩 , 所 以 為方 也 。 言 此 三 者 , 上 行 下 效 , 捷 於
影 響 , 所 謂 家 齊 而 國治 也 。 亦 可 以 見 人 心 之 所 同 , 而 不 可
使 有 一 夫 之 不 獲 矣。 是 以 君 子 必 當 因 其 所 同 , 推 以 度 物 ,
使 彼 我 之 間 各 得分 願 , 則 上 下 四 旁 均 齊 方 正, 而 天 下 平 矣
。 所 惡 於上 , 毋 以 使 下 ; 所 惡 於 下, 毋 以 事 上 ; 所 惡 於 前
, 毋 以先 後 ; 所 惡 於 後 , 毋 以 從 前 ; 所 惡 於 右 , 毋 以 交 於 左 ;所 惡 於 左, 毋 以 交 於 右: 此 之 謂 絜 矩 之 道 。惡、先 , 並 去 聲 。 此 覆 解 上 文 絜 矩 二 字 之 義 。 如 不 欲 上 之無 禮 於 我
, 則 必 以 此 度 下 之 心 , 而 亦 不 敢 以 此 無 禮 使 之。 不 欲 下 之
不 忠 於 我 , 則 必 以 此 度 上 之 心 , 而 亦 不 敢 以此 不 忠 事 之 。
至 於 前 後 左 右 , 無 不 皆 然 , 則 身 之 所 處 ,上 下 、 四 旁 、 長
短 、 廣 狹 , 彼 此 如 一 , 而 無 不 方 矣 。 彼同 有 是 心 而 興 起 焉
者 , 又 豈 有 一 夫 之 不 獲 哉 。 所 操 者 約, 而 所 及 者 廣 , 此 平
天 下 之 要 道 也 。 故 章 內 之 意 , 皆 自此 而 推 之 。 詩 云 : 「 樂
只 君 子 , 民 之 父 母 。 」 民 之所 好 好 之 , 民 之 所 惡 惡 之 , 此
之 謂 民 之 父 母 。 樂, 音 洛 。 只 , 音 紙 。 好 、 惡 , 並 去 聲 ,
下 並 同 。 詩 小 雅南 山 有 臺 之 篇 。 只 , 語 助 辭 。 言 能 絜 矩 而
以 民 心 為 己 心, 則 是 愛 民 如 子 , 而 民 愛 之 如 父 母 矣 。 詩 云
: 「 節彼 南 山 , 維 石 巖 巖 , 赫 赫 師 尹 , 民 具 爾 瞻 。 」 有 國
者 不可 以 不 慎, 辟 則 為 天 下 僇 矣 。 節, 讀 為截 。辟, 讀 為 僻
。 僇 , 與 戮 同 。 詩 小 雅 節 南 山 之 篇 。 節, 截 然 高 大 貌 。師
尹 , 周 太 師 尹 氏 也 。 具 , 俱 也 。 辟 ,偏 也 。 言 在 上 者 人 所
瞻 仰 , 不 可 不 謹 。 若 不 能 絜 矩 而 好惡 殉 於 一 己 之 偏 , 則 身
弒 國 亡 , 為 天 下 之 大 戮 矣 。 詩云 : 「 殷 之 未 喪 師 , 克 配 上
帝 ; 儀 監 于 殷 , 峻 命 不 易 。」 道 得 眾 則 得 國 , 失 眾 則 失 國
。 喪 , 去聲 。 儀 , 詩 作 宜 。 峻 , 詩 作 駿 。 易 , 去 聲 。 詩 文
王 篇 。師 , 眾 也 。 配 , 對 也 。 配 上 帝 , 言 其 為 天 下 君 , 而
對 乎上 帝 也 。 監, 視 也 。 峻, 大 也 。 不 易, 言 難 保 也 。 道,
言 也 。 引 詩 而 言 此 , 以 結 上 文 兩 節 之 意 。 有 天 下 者 , 能 存
此 心 而 不 失 , 則 所 以 絜 矩 而 與 民 同 欲 者 , 自 不 能 已 矣。 是
故 君 子 先 慎 乎 德 。有 德 此 有 人, 有 人 此 有 土,有 土 此 有 財,
有 財 此 有 用 。 先 慎 乎 德 ,承 上 文 不 可 不 慎 而 言 。 德 , 即 所
謂 明 德 。 有 人 , 謂 得 眾。 有 土 , 謂 得 國 。 有 國 則 不 患 無 財
用 矣 。 德 者 本 也, 財 者 末 也 , 本 上 文 而 言 。 外 本內 末 , 爭
民 施 奪 。 人 君 以 德 為 外 , 以 財為 內 , 則 是 爭 鬥 其 民 , 而 施
之 以 劫 奪 之 教 也 。蓋 財 者 人之 所 同 欲,不 能 絜 矩 而 欲 專 之,
則 民亦 起 而 爭 奪 矣 。是故 財 聚 則 民 散, 財 散 則 民 聚 。外 本 內
末 故 財 聚, 爭 民 施 奪 故 民 散 , 反 是 則 有 德 而 有 人 矣 。 是 故
言 悖 而 出 者 , 亦 悖 而 入 ; 貨 悖 而 入 者 , 亦 悖 而 出 。 悖, 布
內 反 。 悖 , 逆 也 。 此 以 言 之 出 入 , 明 貨 之 出 入 也 。自 先 慎
乎 德 以 下 至 此 , 又 因 財 貨 以 明 能 絜 矩 與 不 能 者 之得 失 也 。
康 誥 曰 : 「 惟 命 不 于 常 ! 」 道 善 則 得 之 ,不 善 則 失 之 矣 。
道 , 言 也 。 因 上 文 引 文王 詩 之 意 而 申 言 之, 其 丁 寧 反 覆 之
意 益 深 切 矣 。 楚書 曰 : 「 楚 國 無 以 為 寶 , 惟 善 以 為 寶 。 」
楚書 , 楚 語 。 言 不 寶 金 玉 而 寶 善 人 也 。舅 犯 曰 : 「 亡 人 無
以 為 寶 , 仁 親 以 為 寶 。 」 舅 犯 , 晉文 公 舅 狐 偃 , 字 子 犯 。
亡 人, 文 公 時 為 公 子, 出 亡 在 外也 。仁, 愛 也 。事 見 檀 弓 。
此 兩 節 又 明 不 外 本 而 內 末 之意 。 秦 誓 曰 : 「 若 有 一 蜐 臣 ,
斷 斷 兮 無 他 技 , 其 心 休 休 焉 , 其 如 有 容 焉 。 人 之 有 技 , 若 己 有 之 , 人 之 彥 聖, 其 心 好 之 , 不 啻 若 自 其 口 出 , 寔 能
容 之 , 以 能 保 我 子孫 黎 民 , 尚 亦 有 利 哉 。 人 之 有 技 , 媢 疾
以 惡 之 , 人 之 彥聖 , 而 違 之 俾 不 通 , 寔 不 能 容 , 以 不 能 保
我 子 孫 黎 民 ,亦 曰 殆 哉 。 」 蜐 , 古 賀 反 , 書 作 介 。 斷, 丁
亂 反 。 媢 , 音 冒 。 秦 誓 , 周 書 。 斷 斷 , 誠 一 之 貌 。彥 , 美
士 也 。 聖 , 通 明 也 。 尚 , 庶 幾 也 。 媢 , 忌 也 。 違, 拂 戾 也
。 殆 , 危 也 。 唯 仁 人 放 流 之 , 迸 諸 四 夷 ,不 與 同 中 國 。 此
謂 唯 仁 人 為 能 愛 人 , 能 惡 人 。 迸, 讀 為 屏 , 古 字 通 用 。 迸
, 猶 逐 也 。 言 有 此 媢 疾 之 人 ,妨 賢 而 病 國 , 則 仁 人 必 深 惡
而 痛 絕 之 。 以 其 至 公 無 私 ,故 能 得 好 惡 之 正 如 此 也 。 見 賢
而 不 能 舉 , 舉 而 不 能先 , 命 也 ; 見 不 善 而 不 能 退 , 退 而 不
能 遠 , 過 也 。 命, 鄭 氏 云 「 當 作 慢 。 」 程 子 云 : 「 當 作 怠
。 」 未 詳 孰 是。 遠 , 去 聲 。 若 此 者 , 知 所 愛 惡 矣 , 而 未 能
盡 愛 惡 之 道, 蓋 君 子 而 未 仁 者 也 。 好 人 之 所 惡 , 惡 人 之 所
好,是 謂 拂 人 之 性, 菑 必 逮 夫 身 。 菑, 古 災字 。 夫, 音 扶 。
拂 , 逆 也 。 好 善 而 惡 惡 , 人 之 性 也 ; 至於 拂 人 之 性 , 則 不
仁 之 甚 者 也 。 自 秦 誓 至 此 , 又 皆 以 申言 好 惡 公 私 之 極 , 以
明 上 文 所 引 南 山 有 臺 、 節 南 山 之 意。 是 故 君 子 有 大 道 , 必
忠 信 以 得 之 , 驕 泰 以 失 之 。 君 子 , 以 位 言 之 。 道 , 謂 居 其
位 而 修 己治 人 之 術 。 發 己 自 盡 為 忠 , 循 物 無 違 謂 信 。 驕 者
矜 高 ,泰 者 侈 肆 。 此 因 上 所 引 文 王 、 康 誥 之 意 而 言 。 章 內
三 言得 失 , 而 語 益 加 切 , 蓋 至 此 而 天 理 存 亡 之 幾 決 矣 。 生
財 有 大 道 , 生 之 者 眾 , 食 之 者 寡 , 為 之 者 疾 , 用 之 者 舒,
則 財 恒 足 矣 。 恒 , 胡 登 反 。 呂 氏 曰 :「 國 無 遊 民 , 則 生 者
眾 矣 ; 朝 無 幸 位 , 則 食 者 寡 矣 ; 不奪 農 時 , 則 為 之 疾 矣 ;
量 入 為 出 , 則 用 之 舒 矣 。 愚 按 :此 因 有 土 有 財 而 言 , 以 明
足 國 之 道 在 乎 務 本 而 節 用 , 非必 外 本 內 末 而 後 財 可 聚 也 。
自 此 以 至 終 篇 , 皆 一 意 也 。 仁 者 以 財 發 身, 不 仁 者 以 身 發
財 。 發, 猶 起 也 。 仁 者 散 財 以 得 民 , 不 仁 者 亡 身 以 殖 貨 。
未有 上 好 仁 而 下 不 好 義 者 也 , 未 有 好 義 其 事 不 終 者 也 , 未
有 府 庫 財 非 其 財 者 也 。 上 好 仁 以 愛 其 下, 則 下 好 義 以 忠 其
上 ; 所 以 事 必 有 終 , 而 府 庫 之 財 無 悖出 之 患 也 。 孟 獻 子 曰
: 「 畜 馬 乘 不 察 於 雞 豚 , 伐 冰之 家 不 畜 牛 羊 , 百 乘 之 家 不
畜 聚 斂 之 臣 , 與 其 有 聚 斂 之臣 , 寧 有 盜 臣 。 」 此 謂 國 不 以
利 為 利 , 以 義 為 利 也 。 畜, 許 六 反 。 乘 、 斂 , 並 去 聲 。 孟
獻 子 , 魯 之 賢 大 夫 仲 孫蔑 也 。 畜 馬 乘 , 士 初 試 為 大 夫 者 也
。 伐 冰 之 家 , 卿 大 夫以 上 , 喪 祭 用 冰 者 也 。 百 乘 之 家 , 有
采 地 者 也 。 君 子 寧亡 己 之 財 , 而 不 忍 傷 民 之 力 ; 故 寧 有 盜
臣 , 而 不 畜 聚 斂之 臣 。 此 謂 以 下 , 釋 獻 子 之 言 也 。 長 國 家
而 務 財 用者 , 必 自 小 人 矣 。 彼 為 善 之 , 小 人 之 使 為 國 家 ,
菑 害 並至 。 雖 有 善 者 , 亦 無 如 之 何 矣 ! 此 謂 國 不 以 利 為 利
, 以義 為 利 也 。 長 , 上 聲 。 「 彼 為 善 之 」 ,此 句 上 下 , 疑
有 闕 文 誤 字 。 自 , 由 也 , 言 由 小 人 導 之 也。 此 一 節 , 深 明
以 利 為 利 之 害 , 而 重 言 以 結 之 , 其 丁 寧之 意 切 矣 。
右 傳 之 十 章 。 釋 治 國 平 天 下 。 此章 之 義 , 務 在 與 民 同 好 惡
而 不 專 其 利 , 皆 推 廣 絜 矩 之 意也 。 能 如 是 , 則 親 賢 樂 利 各
得 其 所 , 而 天 下 平 矣 。 凡傳 十 章 : 前 四 章 統 論 綱 領 指 趣 , 後 六 章 細 論 條 目 功 夫 。其 第 五 章 乃 明 善 之 要 , 第 六 章 乃 誠
身 之 本,在 初 學 尤 為當 務 之 急,讀 者 不 可 以 其 近 而 忽 之 也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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